【醫療事故】公立醫院去年第四季錄12宗醫療事故 按季急增3倍大多涉遺留物料病人體內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4/30 20:22

最後更新: 2021/04/30 23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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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立醫院去年第四季錄12宗醫療事故,按季急增3倍,大多涉遺留物料病人體內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公立醫院持續發生醫療事故,去年第四季錄12宗醫療事故,按季急增3倍,包括再有病人術後被遺留醫療物料於體內,亦持續有醫生左右不分,錯為病人右眼激光治療等;同期亦接獲31宗重要風險事件,同樣有放射治療師未有核對清楚病人資料,錯為另一病人作治療。

醫管局今日公布最新一期《風險通報》,公立醫院去年第四季發生12宗醫療風險警示事件,較去年第三季僅3宗急增3倍;當中三分一個案均涉及手術程序後遺留醫療物料於病人體內,有兩宗均涉及遺留腹腔鏡手術專用檢體袋於病人體內事件,術後電腦掃描及X光掃描始發現,需再作手術移除。

是次通報亦列出去年第四季曾公布的醫療事故,包括屯門醫院男病人獲錯發高於一倍劑量抗凝血藥後不治、東區醫院高鉀血淋巴瘤病人死亡及兩宗激光眼科程序事故等,當中東區醫院病人本接受左眼黃斑激光治療程序,惟獲醫生錯於右眼注入數發激光的事故,病人及後無任何明顯不良症狀。

醫管局於去年同季亦錄得31宗重要風險事件,有27宗藥物事件及4宗錯誤辨識病人身份,分別亦按季倍增。當中涉及一名病人X獲放射治療師透過醫院對講機召喚接受治療,惟另一病人Y錯誤回應。兩名放射治療師召見病人Y時,均未獲核對清楚身份證號碼及名稱,最終錯以病人X方案治療。

另有一名化膿性膽管炎疑復發的病人,於內視鏡中心接受膽道系統超音波檢查,惟醫生錯看另一名病人檔案,亦未查明病人有否同意下,為其進行胰頭幼針抽吸採樣檢查。通報指出,醫護須於手術程序前,核對病人所有文件,包括電子病歷紀錄上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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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正怡